6月13日下午,我院在虎峪校区办公楼4层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以及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部、宣传信息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院党委书记郭普庆主持会议。
院党委书记郭普庆传达了《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纪委书记史文利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及附则等内容。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纪律保障。《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郭普庆强调,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应有之义。全体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