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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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点移交孝义校区国有资产的通知

时间:2023-12-08浏览量:来源:党政办公室

全体教职工:

随着孝义校区整体移交工作的加快推进,现已进入国有资产清点移交阶段。按照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和相关部门统一安排,从即日起学院启动孝义校区国有资产清点移交工作。具体方案和要求如下:

一、清点移交的资产范围

本次资产清点移交涉及的是目前存放在孝义校区的所有国有资产,既包括孝义市政府投资购置的国有资产,也包括太阳成集团tyc234cc投资购置的国有资产。

二、参与清点移交工作的人员对象

既包括所有在职工作的学院教职工,也包括已离校的教职工。只要个人持有孝义校区内各类建筑、房屋的钥匙,或个人名下还持有孝义校内内存放的国有资产,都要在规定时限内清点移交完个人名下持有的孝义校区国有资产及房舍钥匙。

三、清点移交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1.个人持有孝义校区内各类建筑、房屋钥匙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本人后,请在规定时限内联系孝义校区留守办进行登记,说明是哪个位置(或房间)的钥匙,并把本钥匙所在地(或房间)个人名下资产移交后,经资产部贴封条并出具同意书,把钥匙移交给孝义校区留守办资产负责人。

2.个人名下持有国有资产的,由国资管理部根据资产管理系统清单目录通知其现(原)部门负责人,告知其名下持有国有资产详细目录,在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其本人后,个人在规定时限内联系国资管理部联系人,核实本人名下的资产,在孝义校区现场逐项指认对应物资,张贴标签,做到账物全部相符后,方可办理资产交接签字确认手续。

3.个人名下持有的国有资产,如存在账物不符的,由本人自行寻找解决,要最终做到账物相符。如存在资产缺失的,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4.凡是本人名下孝义校区内国有资产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清点移交手续的,在职编内教职工从规定时限结束后开始停发业绩绩效和考核绩效;在职劳务派遣教职工从规定时限结束后开始停发考勤绩效和考核绩效;已离职教职工依法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赔偿。拒不赔偿的,学校委托律师,给本人及所在单位发律师函督办,态度恶劣拒不办理的学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侵占国有资产罪依法向本人提起诉讼。

四、清点移交时限

孝义校区国有资产清点移交工作从2023年12月11日开始,清点移交时限为2023年12月18日,如本人存在特殊困难可向学院国资管理部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可延至2023年12月25日。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孝义校区资产处置和整体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孝义校区国有资产清点、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郭普庆

副组长:李发维、樊利民、史文利、张洪潮、冯燕勤

组员由国资管理部、孝义校区留守办公室及学院各部门(包括原内设机构)负责人构成,人事财务部从各部门抽调相关人员配合,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国资管理部联系人:袁晓伟    电话:19335180266

孝义校区留守办联系人:张勇跃  电话:1560358654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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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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