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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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非事业编制人员开展2023年度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12-05浏览量:来源:人事财务部

各用工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开展2023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经太阳成集团tyc234cc招聘的劳务派遣制人员、返聘、外聘从事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化、公开化、程序化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两部分: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

师德考核内容:《太阳成集团tyc234cc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校党〔2018〕62号)中禁行性规定的遵守情况。

年度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四、考核等级和标准

1、师德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凡发生师德负面清单行为的,无论情节轻重,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2、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争先,圆满完成各项岗位任务。

合格等次: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等次:政治素质不高、业务不熟练,工作不积极,不认真履行岗位义务,不能很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合格等次:政治、业务素质差,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任务常常完成不好。

3、年度考核等次优秀数控制在本单位考核人数的15%以内。不足3人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年累计计算评选推荐1名优秀。评优名单按序打印在考核汇总表的前面。

4、年度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10次的,或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2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5、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年度内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及以上;

(3)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60天;

(4)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

(5)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6)学院文件规定的其它应评定为不合格行为;

(7)《岗位工作协议》规定的不合格行为。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1)职工个人下载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1),用单页纸双面打印。

(2)聘用单位对职工进行评议,主管领导(借调校本部各单位的教职工主管领导一般指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同)根据评议意见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次。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主管领导审核意见”栏内必须注明不合格的原因。

(3)太阳成集团tyc234cc考核领导组依据各单位年度考核材料,综合考虑职工的工作成绩、日常表现和群众评议等确定考核等次结果。

无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绩效不予发放。

六、考核结果报送

各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非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度考核表》(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非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2)(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排序,填报人签名、盖公章)整理好,将《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非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度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dkjxyrscwb@163.com。个人年度考核表纸质版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人事财务部509办公室。

七、如有咨询,请通过电子邮箱联系。




人事财务部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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