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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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校园安全及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6浏览量:来源:党政办

各部门:

进入冬季,气候变得干燥,师生用电量增加,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凸显,严重威胁着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校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学院安全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冬季校园安全及安全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守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冬季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校园内学生公寓、教学楼、行政楼、地下空间、物资仓库、临建用房等属于事故多发部位,应当重点进行检查、加强防范。

太原校区要对办公室、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孝义校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做好水,电安全设备的检查工作。

三、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新一轮的安排部署,压实责任,强化教育,狠抓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师生防范风险的能力。

学院安全检查工作组(组长:郭普庆,副组长:樊利民、张洪潮、冯燕勤)将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在12月20日前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开展重点防火部位(学生宿舍、太原校区行政区域、孝义校区行政及资产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四、时间安排

各部门要及时开展隐患自查工作,能排除的要及时排除或迅速予以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要采取严密的防范监管措施,并在报告表“隐患描述”和“整改措施”栏进行说明,尽早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分类汇总上报,将2023年冬季校园安全检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档发送至371303849@qq.com,纸质版经本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太原校区行政楼315党政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

联系人:张寒啸  联系方式:15535841420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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