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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3浏览量:来源:学生工作部

各2023届毕业班:

根据2022-2023学年学院学生工作计划,按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太阳成集团tyc234cc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开展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4月17日前,班主任按照要求安排布置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4月18日前,班主任完善各项上报材料,报年级主任审核。

3、4月19日前,年级主任审核后,上报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4、4月20日前,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5、4月21—4月27日,向全院公示结果,接受意见反馈。

二、上报材料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3、《学生奖学金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三、表格填写要求

所有班级必须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说明认真完成相关表格的信息填写,并且认真核对,若出现错误将予以退回。

1、各类表格必须按要求规范、整齐、完整地填写,不得随意修改表格格式;

2、建行卡号(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学号、班级、姓名统一用“文本格式”录入,金额用“数值格式”录入;建行卡号之间的数字不能有空格;“姓”和“名”的录入要和开卡时的保持一致,且中间不能有空格(录入时注意音同字不同的“姓”或“名” ),字体统一用“宋体”;

3、2023届毕业生此次综合测评评定范围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按学年发放奖学金。已分方向的专业,按分专业方向进行评定,模块奖学金按原始班级进行评定;

4、学生姓名、学号、金额、银行卡号要确保填写准确;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班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统计的是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在综合测评表中体现加减分应是总加减分除以2;综合奖学金:学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70分,挂科门数≦1;模块奖学金:学期学习加权平均成绩≧60分,挂科门数≦2,总加减分≧0;

2、自2019年起,《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中新增获奖学生电话一栏,请各班级下载最新表格填写。旧表格一律予以退回;

3、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太阳成集团tyc234cc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太阳成集团tyc234cc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院全体学生的监督下进行,初评结束后,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全院公示,接受监督;

4、班主任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按照下发名额进行评定,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5、班主任、年级主任将材料上报后,经学工部审查有不按照评定要求执行和不符合获奖条件的情况,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奖学金名额并不再补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6、获奖学生必须使用本人建行卡,并认真核对奖学金审批表所填信息是否正确,一旦出现卡号或帐号有误、姓名不能对应等问题,奖学金被划入他人帐户的情况,其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7、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以上规定操作,并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无误。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请务必在截止日之前完成奖学金评定材料的申报工作。




 学工部资助中心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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